各位考生:
新余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(笔试)将于10月29日分别在市一中(幼儿园、小学)和市四中(初中、高中、中职)进行,为使我校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,温馨提示如下:
一、防疫要求
1.疫情防控严格执行属地管理。此次考试防疫要求将视疫情变化适时调整,请考生及时关注新余市、渝水区及学校最新疫情防控要求,提前做好相关准备,以免延误考试。
2.所有考生须提前申领“赣通码”,提供10月27日、28日两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考点疫情防控有特别要求的,考生必须了解并遵照执行。
3.所有考生须持有《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》(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),按每科目一份进考点后交与监考人员,同时通过“赣通码”如实上传个人健康信息。体温监测期间凡出现发热、咳嗽、乏力、腹泻、嗅觉味觉异常等症状的,应及时就医并报告。
4.考试当日,到达考点后,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,服从考点疫情防控管理,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。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,不得参加考试。
5.所有考生进入考点须正确佩戴N95口罩并自觉接受入场检测,主动出示本人准考证、有效身份证件、“健康码”“通信大数据行程卡”、《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》、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(纸质或电子报告均可)、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者需提供“三天两检”阴性报告,并接受体温测量且体温低于37.3℃,方可正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。考生从离开住所至返回住所,进入考点、考场及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N95口罩(安检、身份核实、用餐等除外)。
6.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考生,可在临时留观区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。仍不合格的,由考点依据防疫工作要求,结合卫生健康部门、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,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。
7.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在考点内进行核酸检测,考试结束后所有考生须凭当天核酸检测凭证方能离开考点。
8.校内考生由学校点对点闭环管理、统一乘车送至考点,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,应避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。校外考生严格遵照新余市教育局公告出行。
9.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参加考试:
(1)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。
(2)正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、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,以及其他重点人群。
(3)考前10天内有境外(或港台地区)旅居史、考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旅居史的人员。
(4)目前已居住在新余市,但处于不允许人员进出的全封控小区人员。
(5)健康码显示为红码、黄码的人员。
(6)现场测量体温异常、考前48小时内出现“十大症状”(发热≥37.3℃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嗅味觉减退、鼻塞、流涕、结膜炎、肌痛和腹泻等)或者其他情形,经现场专家评估、考点综合研判不宜参加考试的人员。
二、车辆安排
1.请考生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,全程佩戴口罩,间隔1米线排队,提前展示健康码、核酸检测报告,配合测温等。
2.学校候车地点:天工校区塑胶运动场,仙女湖校区塑胶操场,准时发车,迟到不候。
3.返校候车地点:考生对照考试场数和返校发车时间,考试结束后及时到考点下车处统一乘车返校。
考点名称 |
考试场数 |
天工校区 |
仙女湖校区 |
||||
车辆数 |
学校发车时间 |
返校发车时间 |
车辆数 |
学校发车时间 |
返校发车时间 |
||
一中 考点 |
第一、二场 |
7 |
7:30 |
15:10 |
10 |
7:20 |
15:10 |
第一场 |
1 |
7:30 |
11:10 |
1 |
7:20 |
11:10 |
|
第二场 |
2 |
11:40 |
15:10 |
1 |
11:30 |
15:10 |
|
四中 考点 |
第一场 |
1 |
7:30 |
11:10 |
1 |
7:20 |
11:10 |
第一、二、三场 |
9 |
7:30 |
18:10 |
6 |
7:20 |
18:10 |
|
第一、二场 |
3 |
7:30 |
15:10 |
3 |
7:20 |
15:10 |
|
第一、三场 |
1 |
7:30 |
18:10 |
1 |
7:20 |
18:10 |
|
第二场 |
1 |
11:40 |
15:10 |
1 |
11:30 |
15:10 |
|
第二、三场 |
1 |
11:40 |
18:10 |
1 |
11:30 |
18:10 |
|
第三场 |
2 |
14:40 |
18:10 |
2 |
14:30 |
18:10 |
三、其它事项
1.考试当天考点统一实行免费配送中餐。
2.确因受疫情防控影响无法参加考试的,到时可根据退费具体政策申请退费,其前期已考过的课程成绩有效期延长半年。
3.考试结束后,考生从考点乘车直达学校集中居家监测三天。
4.后续如有情况变化请考生及时关注新余市教育局、新余发布微信公众号。
祝各位考生身体健康,考试顺利!
爱游戏体育教务处
2022年10月26日